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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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需提供江西住建云系统进赣企业公示查询截图。 企业单位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 务 要 求  | 
					
|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指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并反应财务状况良好;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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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 绩 要 求  | 
					
| 
							
							
							 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开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一条工程造价32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⑴中标通知书;⑵施工合同;⑶交工验收证书,共三项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报业绩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交易网(交通平台)中可查且一致,并附查询到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1、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约而被驱逐。 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征信(提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在其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5、近三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的规定。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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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具备路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路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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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质检工程师  | 
						
							 1  | 
						
							 质检员岗位证书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测量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1  | 
						
							 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专职安全员  | 
						
							 1  |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  |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  | ||||||
			
		
| 
							 2.1.1 2.1.3  |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 
							 工程量固化清单  |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 
							 2.1.2  |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 的规定  |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财务要求” 的规定  |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 的规定  |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 的规定  |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及在岗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经理和项目资格”及“附录5”的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 的规定  | 
					|||
| 
							 企业名称和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规定。  |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主要人员:15分 技术能力:10分履约信誉:15分业绩:20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 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施工组织设计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8分  | 
						
							 编制合理的得8分,较合理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  | 
					||
| 
							 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  | 
						
							 8分  | 
						
							 编制合理的得8分,较合理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  | 
					|||
| 
							 工期、质量、安全、交 通组织方案保证措施以及环境保护、文明施 工、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及保证措施  | 
						|||||
| 
							 2.2.2  | 
						
							 7分  | 
						
							 编制合理的得7分,较合理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  | 
					|||
| 
							 (1)  | 
						
							 40分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 事故应急预案  | 
						
							 7分  | 
						
							 编制合理的得7分,较合理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  | 
					|||
| 
							 保通措施一般的得5分,较合 理的得6分,合理的得7分;措 施中能提供以往成功案例的(案 例有路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证 明),每提供一个加1分, 最多加3分;满分10分。  | 
					|||||
| 
							 保通措施  | 
						
							 10分  | 
					||||
			
		
| 
							 基本分  | 
						
							 9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 
					|||||
|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  | 
					|||||||
| 
							 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回溯三年(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一个路桥单位下每承担过一个大于总造价320万的路桥项目的的加1.5分;  | 
					|||||||
| 
							 项目经理  | 
						
							 3分  | 
					||||||
| 
							 本项最多加3分。  | 
					|||||||
| 
							 业绩证明材料:⑴中标通知书;⑵施工合同;⑶交工验收证书,共三项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报业绩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交易网(交通平台)中可查且一致,并附查询到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2.2.2 (2)  | 
						
							 主要人员  | 
						
							 15分  | 
						
							 15分  |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任职资  | 
					|||
| 
							 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  | 
					|||||||
| 
							 拟任项目总工近三年内(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回溯三年(以项  | 
					|||||||
| 
							 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一个路桥单位下每承担过一个大于  | 
					|||||||
| 
							 项目总工  | 
						
							 3分  | 
						
							 总造价320万的路桥项目的的加1.5分;  | 
					|||||
| 
							 本项最多加3分。  | 
					|||||||
| 
							 业绩证明材料:⑴中标通知书;⑵施工合同;⑶交工验收证书,共三项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报业绩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交易网(交通平台)中可查且一致,并附查询到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2.2 (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 
				
| 
						 投标人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回溯三年)获得过与本工 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或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 参编过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4分。 本项最多加4分。  | 
				||||
| 
						 履约信誉  | 
					
						
						
						
						
						
						
						
						
						
						
						
						
						 15分  | 
					
						 1、具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主体二 类 A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得 5 分; 2、具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主体二 类 B 级信用等级得 3 分; 3、具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主体二 类 A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得 5 分; 4、具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主体二 类 B 级信用等级得 3 分; 5、具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主体二 类 A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得 5 分; 6、具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主体二类 B 级信用等级得 3 分。 评审依据:信用评价结果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发布的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并提供江西省 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网络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 
				||
| 
						 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开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一条工程造价32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每提供一个加2分,最多加8分。 业绩证明材料:⑴中标通知书;⑵施工合同;⑶交工验收证书,共三项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报业绩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交易网(交通平台)中可查且一致,并附查询到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评标办法3.6.1款不适用,删除。  |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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