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 3、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修理、改造许可(许可级别:机动工业车辆(叉车)),并提供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至少配备2个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维保人员为本项目服务,并提供维保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3、投标人若不是招标人现有叉车的生产厂家[林德(中国)叉车 ],须具备且提供林德(中国)叉车 出具的原厂配件销售授权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