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机加工合格供应商征集。
该项目位于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分别使用2×135MW火力发电机组厂区内,厂区分别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宁张公路70号、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原211厂一分厂,机加工主要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机械加工外委零配件的机械加工工作。
1.2.1招标范围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4×135MW火力发电机组在检修中需要对设备零配件进行维修和机械加工。
1.2.2主要工作内容:
(1)零配件的修复与加工;
(2)对推力瓦、轴瓦、汽封、油封、轴承座、叶轮、阀芯、阀座、门柄、门杆、联轴器等修复与加工;
(3)对部分失效的零配件经修复和加工后,能够恢复其功用和性能,且满足使用要求的零配件;
(4)对需加工的设备、材料进行锯割、剪板、机械加工、坡口加工、镗孔、钻孔、平面加工等工作;
(5)机组设备技术改造所需零配件的制作。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现场指定地点。
1.2.3.2项目工期:交货由发包人提前1日通知,具体交货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2.3.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合格供应商选择及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
本次招标的机加工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机加工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分别签订机加工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机加工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机加工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1.4资金来源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械加工修理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火电厂机加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