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东北面6km的上坝村,距离赣县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km和19km。电厂北距323国道及京九铁路2km,东邻贡江,厂址东北面4km处为赣县火车站。
2.2 规模:一期2350MW、二期21000MW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招标采购2023年度脱硫用石灰石,计划采购数量暂定200000吨,具体数量根据机组运行情况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投标人报单价(元/吨)及总价,结算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投标单价执行。
品质参数要求:
脱硫石灰石品质参数
项 目 |
单 位 |
数 据 |
碳酸钙含量 |
% |
≥93.0 |
氧化镁含量 |
% |
<2 |
二氧化硅 |
% |
<2 |
三氧化二铝 |
% |
<0.20 |
三氧化二铁 |
% |
<0.2 |
水分 |
% |
≤1 |
粒径 |
mm |
5-20 |
杂质/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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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泥巴、沙子、木屑、树枝、胶皮等杂物,无潮湿结块、粉末过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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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交货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上坝村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脱硫系统石灰石接料间
2.6 交货期: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内,卖方接到买方通知送石灰石后,必须于12小时内送到买方现场(规定08:00~16:00到厂,其它时间非特殊情况不进行石灰石卸车),如由于特殊情况需延迟送货到现场,必须提前4小时告知买方;在应急情况下,卖方必须配合买方要求,在买方发出石灰石需要通知后4小时内,卖方必须将货送到指定交货地点,并有随时或连续送石灰石进厂的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请保留数量);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且均年检合格(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具备)。
3.2.3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石灰石成分化验报告;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8日 0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05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