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运输设备(矿用自卸车)检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3-03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运输设备(矿用自卸车)检修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12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运输设备(矿用自卸车)检修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计划工期: 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10台车检修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期: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10台车检修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4台MT4400/NTE240型自卸车及6台TR100型自卸车的整车检修,在魏家峁煤矿机修场区内进行检修工作,投标人须具备两台自卸车同时检修的工作能力,MT4400/NTE240型单台维修工期不超过45天,TR100型单台维修工期不超过3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不少于10台单台100吨级及以上矿用自卸卡车的整车维修合同业绩或销售合同业绩,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