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溪洛渡水电站防水淹厂房监测系统建设物资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目前溪洛渡水电站设有水浸预警系统,根据相关规程规范要求需新增防水淹厂房监测系统,按照规范要求在厂房不同部位及高程设置监测点,进一步提高水淹厂房事故监测能力,提升电站设备合规性,保障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2.2招标范围
(1)建设左、右岸主厂房区域防水淹厂房监测系统,设计并显示水淹厂房监测功能及预警判断功能、实现一体化水淹厂房声光报警功能;
(2)通过与计算机监控系统数据交互,为实现机组单元防水淹厂房预警与停机保护功能提供数据接口。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一批次交货,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前。
(1)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完成防水淹厂房监测系统的建设、声光报警功能的实现,结合机组检修实现部分机组水淹厂房保护功能。
(2)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结合C级及以上机组检修开展防水淹厂房监测系统的接入。
(3)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结合机组检修完成剩余防水淹厂房监测系统的接入。
以上工期节点根据合同签订、检修工期以及电网调度等情况可作必要的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无连续两年经营亏损,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满足以下业绩中的一项。
1)具有防水淹厂房监测系统成套设备供货或整体技术改造业绩;
2)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成套设备供货或整体技术改造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3)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机组LCU成套设备供货或整体技术改造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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