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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6年物流运输业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2     浏览:0    
核心提示:(标段1:南京发(到)货点至江苏省内(含南京、徐州厂间移库)、上海、浙江、安徽等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
 (标段1:南京发(到)货点至江苏省内(含南京、徐州厂间移库)、上海、浙江、安徽等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2:南京发(到)货点到吉林、黑龙江等省市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标段3:南京发(到)货点到北京、天津等省市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4:南京发(到)货点到广西、广东等省市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5:南京发(到)货点到辽宁、大连等省市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6:南京发(到)货点到云南、贵州等省市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7:徐州发(到)货点至徐州、宿迁、苏州、南通、无锡、泰州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8:徐州发(到)货点至南京(含徐州、淮安厂间移库)、扬州、镇江、常州、盐城、淮安、连云港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标段11:徐州发(到)货点到山东、吉林、黑龙江等省市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运输业务招标采购

(标段9:徐州发(到)货点到上海、浙江、云南、贵州等省市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10:徐州发(到)货点到陕西、甘肃等省市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12:淮安发(到)货点至淮安、盐城、南通、连云港、苏州、无锡、泰州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024—2026年物流运输业务招标采购(本项目共16个标段,其中1-15个标段为汽车运输服务标段,16标段为速递服务标段,本公告为标段9:徐州发(到)货点到上海、浙江、云南、贵州等省市卷烟成品(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75-230JOC004700

2、招标内容:从徐州发(到)货点到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深圳、江西、安徽、湖南、湖北、河南(商丘、信阳、南阳、周口、漯河、平顶山、许昌、驻马店)、陕西(安康、商洛)、四川(达州、广安、乐山、凉山彝族自治州、泸州、南充、内江、攀枝花、遂宁、宜宾、资阳、自贡)、重庆、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省市。

3、服务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4、1-15标段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5个标段(含),5个标段可兼中。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且3年(含)以上从事境内货物公路运输业务经验。(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及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从事境内货物公路运输合同、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售价:

1、售价每本人民币600元。

2、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述资料: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01月0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六、其他事项:

(一)具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的供应商,禁止参加公司系统的采购项目。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数额和生效日期进行界定,具体要求如下:

1、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在公司系统范围内禁入期限1年;

2、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在公司系统范围内禁入期限2年;

3、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在公司系统范围内禁入期限3年;

4、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在公司系统范围内永久禁入。

(二)在合同签订后,被认定具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数额和生效日期进行界定,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类、服务类供应商,行贿金额低于500万元的,进行警示教育,并就是否继续执行原合同进行企业内部审批;5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立即终止合同;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

2、在合同期内的物资类供应商,行贿金额100万元以下的,供应量缩减为合同签订供应量的80%;行贿金额100万元(含)到500万元的,供应量缩减为合同签订供应量的50%;行贿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终止合同;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

(三)中选供应商须同意与江苏中烟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如果在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向烟草干部职工行贿,烟草企业则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四)对因行贿行为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适用于其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行业新采购项目。

(五)对存在向非烟草行业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要签订廉洁合同,进行警示约谈。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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