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5年度1至4号机组前置吸收塔和脱硫烟道等环保设施防腐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1-04
(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340)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兴隆一路6号 2.2项目规模:4*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至2025年度1至4号机组前置吸收塔和脱硫烟道等环保设施防腐施工项目周期为24个月,计划工期为2024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具体以招标方的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至2025年度1至4号机组前置吸收塔和脱硫烟道等环保设施防腐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需在有效期内。 9.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环保设备防腐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1-04 12:00到2024-01-11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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