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 (后勤服务类班车)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三年)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公司所辖办公、候班区域及生产厂站物业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6/18-QT-00601 |
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三年) |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 所辖办公、候班区域和公司所辖良浅水电厂、大言水电厂、孔头水电厂、范厝水电厂、高唐水电厂、北溪水电厂范围内物业服务管理(2024年05月-2027年04月)。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年及以上的工矿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项目承接范围、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不含作为分包单位开展的服务业绩)。
8.投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22 17:00到2024-03-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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