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1. 招标条件
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涉网试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2 规 模:邯峰电厂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电厂现有两台660兆瓦机组分别投产于2001年3月、2001年9月,锅炉为美国福斯特·惠勒公司设计制造,燃用无烟煤的W型火焰锅炉;汽轮机为德国西门子公司生产的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凝汽式反动汽轮机;
2.3 标段划分: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涉网试验;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5 服 务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号机组全负荷工况下AGC试验、汽轮机调速系统建模试验、一次调频试验、2号机组深度调峰工况PSS试验、发电机AVC试验和发电机进相试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火电机组涉网试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页面);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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