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选煤厂干选原煤储存晾晒系统建设的带式输送机设备采购。输送机处理能力3500t/h。供货厂商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正常生产所必须的主机、零、部件,并提供相关设备运行正常与否的监测手段和合同规定质保期内(但不限于)应有的易损部件的备件。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本次主要采购的设备有:1台带式输送及相关设施。具体详细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0天内
2.4 交货地点: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选煤厂(供货厂商负责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条件3:投标人自2022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台套带宽B≥1800mm的整机带式输送机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页等关键内容);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5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4月29日09:00到2025年5月19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4月29日09:00到2025年5月19日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