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施工期技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海南东方 CZ8 场址 5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海南省西南部感城镇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 12km,水深约 12m~26.5m,场址东西宽 7.5km,南北长 10.8km,面积约为 79.7km2,风电场规划容量为 500MW。
风电场所发电能通过 66kV 集电线路(共 8 回)汇集至 220kV 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 220kV 后通过 2 回 220kV 海缆送出接至陆上集控中心后,暂定通过 1 回 220kV架空线路接入系统站。工程建设总工期为 12 个月。
2.1.2招标范围:本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专项咨询
从海上升压站加工制造、运输和现场安装的质量管控、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咨询建议。
2)海上工程施工专项咨询
从海上风电机组基础及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海缆敷设施工、风电机组安装的施工管理、质量控制、施工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咨询建议。
3)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启动带电专项咨询
从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等内部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的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咨询建议。
4)海上风电机组启动并网及海缆投运前专项咨询
从风电机组、海陆缆及风电场联合调式的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咨询建议。
2.1.3服务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即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之日止。
2.1.4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电力建设工程相关验收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本项目建设过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服务的具体安排将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安装进度和现场情况确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或前期咨询服务或质量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