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临飞灰处理服务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劳务外包年度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2500270418A)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御临飞灰处理服务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劳务外包年度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御临飞灰处理服务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劳务外包年度招标 1、项目概况: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3000吨/日,全年飞灰处理产物产生量约35000吨,配备2×6吨/小时混炼机飞灰处理系统(设计为一用一备),现将飞灰稳定化工作中的劳务工作进行外包,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关要求详见“御临飞灰处理服务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劳务外包技术要求”,按综合月包干单价进行投标,服务期为24个月(二年)。 2、招标范围 按甲方要求操作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机械(详见“甲方设备清单”),按《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134—2020)及其他安全环保相关要求完成飞灰的处理(含检修飞灰和不合格飞灰处理产物的收集)、贮存、内转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飞灰(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打包装袋(吨袋)、厂内转运(正常转运距离单程约200-300米)、堆码贮存、重庆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固废系统”)管理及操作等全部操作。 (2)负责按甲方要求填报生产运行类(生产数据、厂内转运数据、外运数据等)、设备管理类(巡检记录、维修记录等)、安全环保类等台账记录。 (3)负责飞灰处理、转运道路和贮存区域内的设备、管道、地面、墙面等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以及按甲方要求进行定置管理。 (4)负责飞灰稳定化处理甲方提供的物资(如螯合剂、水泥、吨袋及其他生产所需的全部物资)到厂后的卸货并按甲方代表指令堆码到指定区域以及废旧物资处理时的收集、堆码和装车。 (5)负责操作和管理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机械(如混炼机、输灰机、水泵等生产设备和叉车等转运设备),并保证其完好性(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处理或修复,乙方人员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处理或修复)。 (6)配合甲方代表采样监测,采样频次按以下要求执行:重金属1次/天、二噁英1次/每半年。 (7)以及为达到上述目的人员配置和培训、管理等。 3、服务期:24个月(二年,2025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服务期内的合同按周期年一年一签,每个周期年为12个月。第一个周期年届满前,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良好的继续按第一个周期年的合同条款签订第二个周期年的服务合同。乙方考评未达到良好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第二个周期年的服务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御临飞灰处理服务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劳务外包年度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一个劳务外包合同金额达100万以上业绩; (3)投标人须承诺【相关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叉车工提供N2叉车司机作业证(不少于4个)】。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完成本劳务外包范围内的工作应提供的基础人力资源配置不得低于13人(与 “人员及岗位要求统计表”一致,此人数为保证劳务外包范围内各项工作同时进行的最低人数,未包含轮换休假人员数量),并承诺按招标人御临飞灰处理服务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劳务外包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要求、接受招标人的考核管理并完成生产任务】。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纳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即严重失信0条,经营异常0条)。 (6)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