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上饶市招字[2025]第09号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准文件号为:饶发改行政字【2025】31号, 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上饶市生活垃圾发电工程一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1500t/d(已竣工),二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750t/d,配置1台75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和1台18MW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处置市政污泥为40t/d 及协同处置经过蒸煮的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项目占地面积约1174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716.62平方米,其中2#主厂房建筑面积约14087.7平方米,2#汽机间建筑面积约2402.6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约94.4平方米,3#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131.92平方米。
3、项目总投资:约42946万元。
4、本项目设计费:490万元(包干价)。不因工程量、建筑面积、工程总投资、设计工期、复杂难易程度等增加设计费用;本项目设计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专业系数、附加系数等)均不调整。
5、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及内容
①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相关所有设计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设备工艺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竣工图绘制等全过程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图须图审合格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②招标内容:一期已建设规模为2条7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35MW凝汽式汽轮机+40MW发电机。本次招标的二期新建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750吨/天,配置1台750吨/天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和1台18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处置市政污泥为40吨/天及协同处置经过蒸煮的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主要设计内容为:垃圾储运系统、垃圾给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灰渣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循环水系统和相应的土建公用工程设计。
6、设计工期:总设计工期为1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开标前36个月内(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开标当月)承担过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等于或大于5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本项目业绩由投企业提供2项以上(含2项)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即: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注: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7、设计单位所需专业人员要求:结构、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动力、自控、机械、环保、造价等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各1名。
8、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9、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等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云 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省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10、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11、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 12、本项目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方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工作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