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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界子良风电场二期施工准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6     浏览:0    
核心提示:广西分公司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施工准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广西分公司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施工准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环江界子良二期风电场项目拟安装24台7.15MW机型(风机叶片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和6台5.0MW机型(风机叶片直径200m,轮毂高度115m)的混排方案,共建设30台风电机组,总容量200MW。
 
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工程场址距环江县公路里程约130km,主要考虑利用一期场址未利用区域,场址面积约94km2,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08°31'37.83",北纬25°21'20.58"。本风电场属山地风电场,场址区北部中山地貌区山顶高程为1131m~1403m,相对高差大于500m;中部、东部低中山地貌区山顶高程为900m~1300m,山谷、洼地高程500m~1000m,相对高差200m~500m。
 
场址大部分区域种植有杉树、松树、毛竹等,部分区域为杂木、灌木等。
 
环江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属河池市辖县,县城距河池市公路里程约30km,介于东经107°51′~108°43′,北纬24°44′~25°33′之间。环江县东与融水、罗城两县相邻,南接宜州、河池两市,西与贵州省的荔波、从江两县毗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毛南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为4572平方公里。
 
根据场址地形条件,风机主要布置在坡度较缓、海拔高程800m~1450m的山包及山脊区域,总体建设条件相对较好。
 
计划于2025年6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包含下述项目,但不限于以下项:
 
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工程本标段新建道路长约7km,起终点坐标分别为(X=36551441.4392,Y=2794651.1722;X=36553198.1476,Y=2796967.1406;国家2000坐标系)。包括道路清表(腐殖土单独存放)、路基挖填、道路防护、部分道路排水设施等、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供电及施工通讯;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施工协调处理;道路原有构筑物的拆除与处理;道路土石方开挖、回填(道路回填量欠方可采用升压站场平弃土及附近其它道路弃土)、路面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包括:混凝土挡土墙、浆砌石挡土墙、水沟、管涵、安全标识、绿化等;道路工程环水保验收;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道路上下边坡、渣场绿化、弃土弃渣处理、道路防撞墩警示桩制作安装、道路标识牌采买安装,临时营地的拆除及恢复原状,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包工包料)等;施工过程中道路安全保通,新建道路的大件运输完成后的复耕。需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检管理、资料管理、视屏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风电场道路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它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风电场道路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2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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