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设2套净化装置的烟气脱硫系统及配套辅助设施。
2.1项目名称: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烟气脱硫项目-电解烟气脱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轻合金材料项目现有电解烟气净化系统按照《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氟化物≤3mg/Nm3、粉尘≤20mg/Nm3、SO2≤200mg/Nm3)进行设计,未设置烟气脱硫系统。现有净化系统排放指标为氟化物、粉尘和SO2排放指标分别为<0.8mg/Nm3、≤10mg/Nm3和≤200mg/Nm3。由于现有系统对二氧化硫没有治理作用,为了实现二氧化硫的达标排放,本项目在脱氟系统后新建设脱硫系统。新建设的脱硫系统要求采用现已很成熟的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工艺,投标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负责,并对整个工程的安全性、设备配套性、考核指标、安装及调试等承担总体责任。本项目土建工程由招标方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及安装必须考虑现场强磁场使用要求,所有设备选择满足现场磁场强度800Gs使用需要。改造后最终的污染物排放值按污染物SO2≤35mg/Nm3,氟化物排放≤0.3mg/Nm3,粉尘≤5mg/Nm3的超低排放限值设计。
2.4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平果工业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内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电解烟气脱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内容不限于:电解烟气脱硫系统中的烟气系统、吸收系统、工艺水系统、排放系统、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石膏脱水处理系统、检修起吊设施、管道阀门及油漆、废水处理系统、综合管网等系统中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岗前培训、投运、性能考核、验收、技术资料、竣工图、服务等。还需提供质保期内的维修、设备的包装、装车、卸车、运输、保险、第三方检测、性能试验等与本项目有关所有内容。本项目包含风机、阀门及其管道系统改造系统的改造安装(含主引风机及进出口阀门的拆除及安装,风机进出口烟道及支架的采购、制作安装,供电、仪表控制等辅助系统采购及安装,其中主引风机及配套阀门由招标人采购),本标段范围内不含建筑专业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 或 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脱硫一体机(卧式脱硫装置)供货业绩 或 采用脱硫一体机(卧式脱硫装置)技术的脱硫总承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主体设备不允许分包,施工(安装)部分经发包人同意后允许分包,分包的施工(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投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提供施工(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安装)单位进场前提供安全资料(施工(安装)单位进场前须提供的安全资料详见附件4)发招标人审核备案,通过后才可进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0 18:00:00至2025-05-27 18: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