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标段 1-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所属场站自主可控升级改造项目
2.1 项目概况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场站集中在 2010 至 2015 年投产发电,远动通信装置、故 障录波、光伏监控系统、升压站监控系统、五防系统、功率预测等硬件运行长达 9 年之久,设备老旧。 投入运行至今,服务器配置性能等已严重脱节。平均而言,服务器性能每年下降 14%,到第 5 年,服务 器的性能只有新服务器的 40%。较低的性能和较高的故障率每年会使意外停机时间增加 20%,性能急速下 降,且经常发生数据丢失、无法查询导出、系统宕机等情况,严重时有整站拉停风险。为提高电站运行 可靠性,保障生产效率和安全,需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换。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国能安全 2015136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附件 1-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和国调中心《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及安全 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既要遵循对新能源场站“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 隔离、纵向认证”的安全防护要求,又要把生产控制大区涉网部分的服务器、工作站、路由器等设备改 为使用安全操作系统并加强安全配置管理;目前场站多设备操作系统为 windows,不满足国产化要求, 需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项目地点: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所属 25 座新能源场站及集控中心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 90 日完成所有场站软硬件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通过终验后进入 2 年质 保期。
*由于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电站数量多且需要到现场实施安装调试工作,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进行现 场勘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单位踏勘联系人出具的现场勘测证明,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现场勘测 证明,将否决其投标。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场站对应的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2.4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2 025-05-01- 731-01 |
新疆能源 化工集团哈密有 限公司所属场站 自主可控升级改 造项目 |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所属 25 座新能源场站及生产运营 中心远动、光伏监控、升压站监控、功率预测、五防系统、故障录播等系 统自主可控升级改造,质保期 2 年。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新疆能源 化工集团哈密有 限公司所属场站 自主可控升级改 造项目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 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及以上的服务资质或中 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所配套原设备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 。 (4)投标人须在近 3 年内具有 5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综自后台或五防系统、功率预测等二次设备 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供货内容、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技术人员要求: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需取的中国认证中心颁发的 CISAW-运维 人员认证或中国测评中心颁发的 CISP-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