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电力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场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茶庵铺镇太平铺乡境内,与桃源县城的直线距离约为 54km,距常德市约 79km,距省会长沙市约 188km,周围有杭瑞高速 G56 及国道 G319 通过,交通便利。业主营地总规划用地面积46487.8㎡。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工程场平施工,主要包括业主营地场平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挡土墙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石方工程:包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平排水等;
(2)边坡支护工程:包含边坡开挖、坡面平整、坡面排水、网格梁护坡等;(3)挡土墙工程:沟槽开挖、回填、挡土墙等;
(4)施工辅助设施及其他
2.3 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5 年7 月15 日开工,2025 年11 月7 日移交工作面给房建标,2026 年 2 月 12 日工程全部完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若实际开工时间延后,则控制性节点工期相应顺延,但承包人不得以开工时间推迟为由向发包人提出各种索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 个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未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未被列为不合格。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具有2 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已生效的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和合同相应的发票复印件,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2-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2-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6.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B 证。
3.6.3 应有10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3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6.4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6.5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项目部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7.1 主管工程施工的项目副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应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项目副经理或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
工部负责人职务。
3.7.2 技术负责人应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或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技术部负责人职务。
3.7.3 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并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安全负责人或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安全部门负责人职务。
3.7.4 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06-06(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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