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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王大龙现场营地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3     浏览:0    
核心提示: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王大龙现场营地土建工程 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王大龙现场营地土建工程 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 甘孜州 巴塘县,西藏自治区 昌都市 芒康县 。 金沙江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工程所处河段为南北向(自北向南流),周边主要城市有:北向的巴塘县,南向的 得荣县 ,西向的芒康县,东向的乡城县、稻城县。电站上游方向50km附近有国道G318道路经过,下游方向130km附近有国道G214道路经过, 工程区沿河左岸有连接巴塘至得荣的G215国道通过。 工程可从左岸上游、下游进场,总体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王大龙现场营地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王大龙村北侧,距巴塘县城约90km

2.2 项目规模: 王大龙现场营地用地面积22853.20平方米、建筑面积4258.80平方米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 项目 总工期 4 个月, 计划工期为 2025年 6 月1日 至 202 5 年 9 月3 0 日。 主要节点工期如下: 王大龙现场营地工程2025年 8 月31日完成装配式箱房以及附属设施施工,具备入住条件,2025年 9 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指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土建工程 - 王大龙现场营地工程: 招标范围包括王大龙现场营地工程场平、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房及室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的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本项目应完成的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

( 1 )场平及室外工程(场地平整、边坡支护、场地排水、内部道路等)

( 2 )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房(临时建筑使用年限 25 年)(含基础及基础土石方工程,室内强弱电工程(配管、配线、灯具、开关、插座等)、室内给排水工程(配管、管件、卫生器具、洁具等)、内部装修、楼梯、门窗、栏杆、室外踏步、散水及排水沟等,达到入住标准)

( 3 )室外安装工程(含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化粪池、隔油池、沟槽土石方、外接用电等)

( 4 )室外附属工程 ( 道路、给排水、电气等 )

( 5 )道路

( 6 )上述工程相关的零星工程的施工及各阶段专项验收

2. 5 本标与其他标段的分标界限

王大龙现场营地

( 1 )外部供水工程

本工程外部供水(包含取水、净水等)由其他承包人将外部供水主管路引至王大龙现场营地供水管网主接口处,此处接口的连接施工由本标负责。本标供水入口处设置砖砌水表井,接入规划区后给水设计参见图纸。

( 2 )景观绿化工程

本标段景观绿化工程负责围墙、室外道路硬化、 景观小品构筑物(包含升旗台、花池、休闲座椅 等 ) 、室外停车场、室外运动场、台阶、 景观灯具(包含庭院灯、运动场照明) 等室外工程,其余室外附属工程(包含绿化、绿化喷灌)由其他承包人实施。

( 3 )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系统由其他承包人实施,并预留接口,本标负责接口之外的污水管路、设备设施等采购、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王大龙现场营地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

10.财务要求:

(1)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供应商;

(2)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0日到2025-06-09 10: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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