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卢龙县绿色化工园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项字[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80%,财政资金占比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793.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660.57万元,设计费:158.07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规模5000立方米/天,包括新建部分建构筑物、对现状部分建构筑物的改造以及对现状建构筑物内的设备更新和维修。建设地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和相关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818.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60.57万元,设计费:158.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5.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接完成过至少一项市政工程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业绩; □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1.2其他要求:(三)其他 ☑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15.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附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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