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 |
1 |
BHDL-2025-D03-01 |
D03-01-白鹤电力公司灰渣、燃油系统等设备检修维护委托项目 |
本工程包括其检修维护范围内的系统、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按国家、行业规定需要有其它资质的项目(设备系统性能试验、起重设备、空压机设备等)另行外委,不含在本合同内。大型技术改造项目不含在本合同内,但合同内包括小改小革(单项总投资在3万以内的项目)。主要检修维护设备范围如下: 2、冲洗水系统。 3、灰渣系统。 4、燃油库区及厂区燃油系统。 5、灰场回水系统。 6、部分综合管架及其管道(输灰管等特别说明的管道、混凝土构架除外)。 7、排渣泵房、灰渣泵房、回水泵房的排污泵排污水系统。 8、油库区的油污分离设备。 9、检修维护范围内的工业水系统、水消防系统。 10、锅炉钢架楼梯平台栏杆。 11、锅炉本体除甲方另行外委的受热面检查和处理、燃烧器检修、吹灰器检修、人孔门开关、热力系统管道设备检修之外的其它检修维护工作。 12、仪、杂用空气储罐和除灰空气储罐及其附属管道及阀门等。 13、主厂房柴油发电机日常维护(不包括主机的检修)14、电缆沟两台排水泵及其管道检修维护。 15、江边补水泵设备系统检修维护。 16、中央空调设备系统检修维护。具体内容详见《重庆白鹤电厂电力有限公司灰渣、燃油系统等设备检修维护委托安全技术环保规范书》。 |
合同时限自签订之日起叁年,双方一年一签,年度合同期满,双方对原有合同内容、价格及执行情况等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招标方体制改革、政策变化或管理模式调整,招标方有权提前5日通知投标人另商合同或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1000 |
2. |
BHDL-2025-D03-02 |
D03-02-白鹤电力公司输煤系统部分除尘器改造项目 |
此次改造拟对8个原煤仓改造为脉冲反吹式除尘器,同时在犁煤器卸料口安装可拆式防尘罩和密封挡尘帘;在5处皮带导料槽处改造为可翻转滑板式除尘导料槽和微动力在线除尘器;在1号皮带甲乙侧两处改造为2套脉冲反吹式滤筒除尘器;在碎煤机处加装两台套脉冲反吹式滤筒除尘器。总计17台套。并负责所有设备及系统的供货、安装施工和调试,以及影响施工的原除尘器相关设备设施的拆除退库。 详见《重庆白鹤电厂电力有限公司输煤系统部分除尘器改造项目安全技术环保规范书》。 |
(1)因此次改造工作点较多,且受招标单位存煤、配煤、机组负荷需要双侧皮带运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较多的不能连续施工时间段(施工只能在单机、双机低负荷部分时间段进行)。投标方应该充分考虑电厂运行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施工人员多次往返或施工中途停工的的现实问题。该工程最晚完成时间不晚于2026年5月31日(除甲方原因外)。 |
1000 |
3. |
BHDL-2025-D03-03 |
D03-03-白鹤电力公司脱硫事故浆液系统改造项目 |
(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内容包括脱硫事故浆液系统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制造、配套设备供货、包装、运输、拆除(含恢复)、安装(含修复)、防腐、单体试验、整体调试、试运、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在内的所有改造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重庆白鹤电厂电力有限公司脱硫事故浆液系统改造项目安全技术环保规范书》。 |
合同签订后一周,投标方提供初步设计资料并进行审查。 合同签订后两周,投标方提供终版初步设计资料。 合同签订后六周,投标方进场开展安装工作。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投标方完成安装工作。合同签订后五个月,投标方完成系统调试、检测、72小时试运行等工作。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投标方配合完成系统初步验收工作。 合同签订后一年零六个月,投标方配合完成系统最终验收工作。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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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03-01-白鹤电力公司灰渣、燃油系统等设备检修维护委托项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6)应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或重庆公司禁止投标的情形;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集团公司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至少提供两个300MW火电机组的检修或维护业绩文件,其项目应包含管道、泵类等转机检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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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03-02-白鹤电力公司输煤系统部分除尘器改造项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且未进入重庆公司系统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的承包商。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只能是供货商,供货商应具有皮带输送系统除尘器(降尘装置)生产能力,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输煤(或矿石)皮带除尘器生产供货的业绩不少于1个;其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企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输煤(或矿石)皮带除尘器改造或加装施工的业绩不少于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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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03-03-白鹤电力公司脱硫事故浆液系统改造项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应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或重庆公司或招标人禁止投标的情形;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集团公司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且未进入重庆公司系统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的承包商。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2.若为联合体投标:(1)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应具备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其施工联合体单位应具备国家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应具备国家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联合体配合人应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内完成至少2个脱硫事故浆液系统改造及以上电力工程业绩(接受联合体配合人业绩)。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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