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核电公司霞浦核电厂外综合配套工程已开展基建相关工作,为实现提升园区智慧化管理水平、增强园区安防等级、有效管控设备能耗等目标,拟开展厂外综合配套工程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建设智慧园区,全面推动园区信息化建设,提高园区内管理、生产效率,推动产业发展,全面改善办公环境,将智慧园区建设为一个环境舒适优美、资源应用合理、产业配套完善、综合管理高效的智慧园区。厂外综合配套工程分一期、二期两个阶段分期建设,本次系统要求一次开发,分阶段实施,完整支持未来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使用。本次项目涉及园区一期工程总占地约3.63公顷,建筑面积约43500㎡,建筑楼宇8幢。
2.3 标段划分: 核电公司霞浦核电厂外综合配套工程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供货、服务内容完成止。
2.6 招标范围: 项目包括软件平台开发及硬件设备供货/安装两个部分。总体遵循原则为:适应可行,经济实用;先进成熟、高质量;开放、灵活、模块化、可扩展、可共建共享;高性价比。总体的目标为:打造园区内部运营管理体系;打造园企生产管理及人文社区服务体系;完成园区整体数字孪生体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慧园区(包括智能化园区或数字化园区等)项目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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