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次储充换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次储充换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第一批次储充换电站预装式变电站(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次储充换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采购
2.2招标项目编号:GN2025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N2025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招标项目规模: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次储充换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采购,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设备供应商,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预装式变电站设备,本次拟采购10台10kV 630kVA预装式变电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次储充换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采购,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设备供应商,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预装式变电站设备,本次拟采购10台10kV 630kVA预装式变电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交货地点:安徽省内,具体位置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交货期:每批次货物,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25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项目类别:货物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变压器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须具有一个额定容量630kVA及以上的预装式变电站供货业绩,且业绩合同中预装式变电站供货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内容、额定容量、金额等)的,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指具有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的10kV电压等级SCB14-630kVA(短路阻抗为4.0%)的变压器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注:型式试验报告系列产品型号中的有效容量范围为通过试验的样机产品容量的30%~130%。
3.4财务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含其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之一(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起算向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 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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