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等别为二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3,调节库容0.081亿m3,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发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发电站装机86MW),年发电量(联合运行)43.55亿kWh(其中引水式发电站40.03亿kWh,河床式发电站3.52亿k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招标项目合同工期为4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7月1日,计划绿化工程施工完工日期为2027年5月31日。抚育养护期为各部位工程施工完成初步验收合格结束至2029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绿化工程-绿化(一期)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和绿化养护工程等,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绿化工程
1. 交通道路区:包含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永久道路包括进厂公路及1#施工支洞洞口、1#公路及2#施工支洞洞口、开关站平台进场路、调压井2#交通洞洞口、进场交通洞洞口等;临时道路包括左岸渣场连接道路、5#公路、6#公路、10#公路、R7临时道路、3#施工支洞洞口、4#施工支洞洞口、厂区2#施工支洞洞口等;
2. 施工生产生活区:索多西业主营地、王大龙业主营地、首部枢纽承包商营地、厂区枢纽承包商营地、砂石加工系统、萨里西沟施工场地等;
3. 弃渣场区:右岸大平台弃渣场已形成的边坡区域;
4. 表土堆存场区:左岸渣场表土堆存场、右岸2#表土堆存场。
二、绿化灌溉工程
1. 交通道路区:包含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永久道路包括进厂公路及1#施工支洞洞口、1#公路及2#施工支洞洞口、开关站平台进场路、调压井2#交通洞洞口、进场交通洞洞口等;临时道路包括左岸渣场连接道路、5#公路、6#公路、10#公路、R7临时道路、3#施工支洞洞口、4#施工支洞洞口、厂区2#施工支洞洞口等;
2. 施工生产生活区:索多西业主营地、王大龙业主营地、首部枢纽承包商营地、厂区枢纽承包商营地、砂石加工系统、萨里西沟施工场地等;
3. 弃渣场区:右岸大平台弃渣场已形成的边坡区域;
4. 表土堆存场区:左岸渣场表土堆存场、右岸2#表土堆存场。
三、绿化养护工程
上述绿化工程的养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绿化工程-绿化(一期)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能力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海拔2000m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或在建);单个项目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或在建)。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已完项目需提供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的材料;在建项目需提供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项目在建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 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05 11:40到2025-06-11 1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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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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