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钢医院一次性使用湿热交换过滤器采购项目,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钢中心医院需购入一批一次性使用湿热交换过滤器,以满足目前临床的对应患者需求,现对一次性使用湿热交换过滤器进行招标采购。
2.2招标编号:WZSB-2025-05-28号
2.3项目
2.6.2供货时间:此项目以单价签订合同,签订一年内根据业主实际需求量进行结算。
2.6.3运输方式:由中标方自行运输,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2.6.4合同有效期: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7主要技术要求
2.7.1一次性使用湿热交换过滤器技术要求:
1、基本参数
材质:医用级塑料(外壳)、亲水滤膜(核心)
尺寸:方便连接各种IS0标准(15mm、22mm)设计管路。
死腔容积:一般≤50mL(减少重复呼吸风险)
带有二氧化碳监测口,标准鲁尔接头
2、加湿功能
绝对湿度:≥30mg H20/L(理想值接近人体鼻腔水平,约34~44mgH20/L)
相对湿度:可达70%~90%(吸入气体)。
热湿交换效率:≥70%(实测条件:流量20~30L/min,室温22℃)
3、过滤性能
细菌/病毒过滤效率(BFE/VFE):≥99.999%(针对颗粒直径0.3~5 um)
微粒过滤效率(PFE):≥95% (如过滤PM2.5)
过滤阻力:<5cmH20 (低气流阻力,避免增加呼吸做功)。
4、通气兼容性
适用流量范围:5~60L/min(覆盖自主呼吸至机械通气需求)
气道压力耐受:≤30cm H20 (防止高压力下漏气或变形)
氧浓度影响:Fi02 偏差≤5%(避免显著稀释吸入浓度)。
低顺应性,≤1mL/kPa
5、耐用性与安全性
一次性使用:24小时更换。
高密封性、泄漏速率≤0.5mL/min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依据:投标人需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 3.2投标人所供货物非自己生产制造的,需提供产品授权经销证明。 3.3投标方至少提供三个此次招标的同类型医院耗材的国内三级医院供货业绩,且每份业绩供货量不能低于100(最小计量单位),需提供相关业绩发票或送货单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单位供货的医疗器械及耗材需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的设备,投标时需根据投标人供货的医疗器械及耗材类别在合同签订后供货时需提供以下要求的资料。 ①投标人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登记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投标人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后审。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