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市本部寄递业务电商取件揽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岳阳市 市本部寄递业务电商取件揽收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业主市本部寄递业务电商取件揽收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HZY-ZC-25657
三、项目概述及内容:
1、本项目主要采购外包服务内容:
1.揽收服务内容:协议客户邮件相关环节流程实物和信息处理工作。
(1)上门取件、扫描接收:外包供应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在客户特定的时间内,前往客户处进行取件,用邮政指定的pda(或者手工逐件录入)将邮件按照指定的协议号、代码、产品类型,并进行批量封发配发及发运,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见附件)
(2)称重收寄:对客户交寄的包裹快递邮件按甲方规定进行内件验视,使用蓝牙电子秤进行称重,同时使用智能收寄终端设备进行收寄操作。
(3)二次封发配发:在相关运管指标未达标情况下,收寄机构被集团关闭批量封发后需要通过第二次扫描每个邮件单独进行封发。
(4)盘驳装车:在仓库将邮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运及装车。
(5)上行市趟:将邮件从客户处运输至本地处理中心。
2.作业流程:按规定时间上门取件→进行邮件扫描接收→逐件称重扫描→在客户场地搬运邮件及装车→盘驳至处理中心卸货
3.指标要求:收寄信息准确率100%,重量稽核不合格率低于0.01%,内件验视:50件以下全部验视,50件以上抽检验视率不低于50%,信息准确率100%,市趟信息发送及时率100%。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协议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客户必须通过事先签订好的协议,向甲方指定的收入账号缴纳邮资费。
4.揽收服务标准
(1)揽收响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揽收及时率100%;
(2)确保揽收邮件逐件扫描,重量误差低于50g,邮件收寄信息正确率100%;
(3)邮件交接在截邮时间内完成封发出口,邮件信实相符,执行邮件交接制度,邮件规范封装,邮件合格率100%、邮件交接准确率100%;
(4)按邮政企业的规定发运计划交发,确保运行质量和服务质量达标,邮件运行准点率100%;
(5)保证邮件转运安全,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0事故。
2、本项目预算:
两年总预算363.76万元,明细如下: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控制价 (元/件) | 预计采购数量(万件) | 年度采购预算 | 两年预算金额 (万元) |
标段一 | 市内揽收全环节(含运输) | 0.2410 | 400 | 96.4 | 192.8 |
市内混合收寄(含运输) | 0.2137 | 400 | 85.48 | 170.96 | |
合计 | 181.88 | 363.76 |
注:费用按实结算,外包服务费已包括中标人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中标人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应承担的所有该外包服务项目下的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寒暑费、设备设施、水电费、材料费、工具维护以及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费用。中标人应已经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外包服务费中。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采取框架协议方式,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为二年,合同首签一年,合同到期前,双方无异议且合同履行正常,后评价合格,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可再行签订一年。合同履约期间如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或列入集团公司、省 黑名单或其他退出行为,合同自动终止;采购金额满总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应同时包含运输、装卸和劳务外包(人力服务相关)的三者资质内容; 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的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取件作业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
5.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如为岳阳市外地企业,须在岳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岳阳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7.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外包方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方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招标方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8.外包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同时必须为外勤类外包项目员工购买不低于 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对于临时用人应签订劳务合同,购买不低于 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外包方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 (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外包方的外包合同,并将外包方纳入黑名单管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9.投标人因拖欠员工薪资发放、不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其它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邮政公司重大舆情并影响邮政品牌声誉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较大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 5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一般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 10万元管理并纳入后评估管理考核。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10.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未列入招标人湖南省邮政 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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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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