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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电厂电储能调峰调频项目二期(调峰项目)120MW/2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3     浏览:0    
核心提示:运城电厂电储能调峰调频项目二期(调峰项目)120MW/2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储能调峰调频项目二期(调峰项目
      

运城电厂电储能调峰调频项目二期(调峰项目)120MW/2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电储能调峰调频项目二期(调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电储能调峰调频项目二期(调峰项目)120MW/2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运城公司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风陵渡镇经济开发区西侧。厂址距风陵渡约1.5km,厂址东北侧为焦芦村,东为南同蒲铁路及运风高速公路,南侧为田村,北侧为西阳村,西南距黄河约2.0km。电厂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其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200MW,安装2×600MW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2007年建成投产。陕煤电力运城电厂内的原有二期闲置土地(本电厂不再建设二期),完全满足本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本项目配置120MW/240MWh磷酸铁锂系统参与调峰服务,120MW储能电力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本期新建升压站35kV母线,通过新建的储能220kV升压站升压至220kV,再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风陵渡电厂新增500kV 1#联络变(本期新建)中压侧,最终通过原有风陵渡电厂的500kV线路接入系统。本储能电站为构网型储能电站。
 
2.4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标段的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120MW/2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EPC总承包。包含120MW/2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构网型储能电站)的所有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土建、调试及相关试验等内容均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设计范围:120MW/2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设计、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设计等。
 
2.4.2设备及材料:120MW/2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构网型储能电站)的全部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池舱、PCS及升压一体机、BMS系统、EMS系统、通信设备、消防、监控相关设备、变配电设备、建筑材料、高低压电缆、二次电缆、通讯电缆及光缆、接地材料、储能侧二次设备、电缆支架、避雷针、围栏和大门、工业用供暖制冷设备和通排风系统、路灯及照明设施等所需的相关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含大件设备二次转场及现场运输牵引等)、运输保险、到货验收、管理、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提供现场培训服务、组织设计联络、协调会;与其他有关厂家的配合工作,提供图纸和资料,配套相关的监控、通讯及联络等设备。材料设备的采购供货选用发包人提供的质量相当于或高于的供应商或品牌中选取,品牌、价格、型号、规格、参数、标准等需要得到发包人认可。本储能电站须具备黑启动功能,相应的设备需满足此功能要求。
 
2.4.3建筑工程:负责本标段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区域内各类设备基础、道路,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地上、地下以及所有项目涉及的配套建筑工程相关工作。
 
2.4.4安装工程:负责本标段内的所有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接卸车、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等;电池舱、PCS及升压一体机、储能区域防雷及设备接地、储能区域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监控及安防系统、场站用电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照明、取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涉及到的储能系统核心部件的批次抽检、储能系统调试、电力系统电磁暂态和机电暂态仿真计算建模费用、满足整个项目的试运行、消缺、验收、并网、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信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含定值计算、计量系统设备校验、电网公司测评、电能质量性能测试等所有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的测评项目)、技术和售后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等;本储能电站须具备黑启动功能,安装调试需实现此功能要求。
 
2.4.5负责办理项目前期、建设期的相关手续:项目前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项目开工所需的一切合规性手续;建设期所需全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三证一书的手续办理、运输道路及地方关系协调等手续,并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等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专项工程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保验收、水土保持验收、档案验收等),确保按期投产,承担以上手续的所有相关费用。负责余物清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本标段的储能电站涉网及并网试验费、黑启动试验及人工短路、黑启动试验改造原电厂设备费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4.6竣工期移交: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等;调试及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工程验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等;竣工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竣工验收后的24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各种相关工作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2.4.7其他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2)所有调试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足够人员、车辆、调试所用工器具;
 
(3)本工程按照国家、行业及集团相关标准通过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项考核后移交发包人,满足集团达标投产要求;
 
(4)承包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且上述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义务,如投标报价文件中有漏缺项,承包人自行承担。对于未澄清部分,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要求;
 
(5)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6)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承包人负责。
 
2.4.8招标范围不包含内容:
 
(1)永久土地征用费。
 
(2)前期费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节能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验收、安全预评价、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等)。
 
(3)场址勘察,但是承包人对勘查结果要进行实质性的审核与确认。
 
(4)监理、审计、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
 
2.5项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运城厂区内。
 
2.6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设计要求及发包人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2.7.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且各阶段均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
 
2.7.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3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180天内且须手写签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和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4年任意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同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10MW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集中储能或其他含配套储能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至少各1份)或10MW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集中储能或其他含配套储能项目总承包业绩(业绩至少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均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5.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5.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2025年6月20日下午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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