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外科手术动力系统和红外辐射治疗仪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LYHW2025-065
2、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80000.00元,其中:1标段预算金额300000.00元,2标段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标段300000.00元,2标段18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所投标段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皮肤外科手术动力系统1套、红外辐射治疗仪2台,包含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验收交付、售后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00%;
7、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采购皮肤外科手术动力系统1套;2标段为采购红外辐射治疗仪2台;
8、供货期:各标段均为: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
9、交货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属于Ⅰ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II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所投附属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 11 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本项目投标人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投标人将①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发
3.2报名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7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超过报名时间递交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3.3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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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