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及通勤车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及通勤车辆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交 货 期: 计划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采购38座通勤大巴1辆、7座救护车1辆、生产用SUV2辆、皮卡车2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2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或SUV的销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能体现供货物项规格型号的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3.2.6关于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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