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025年-2026年度尿素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2号
2.2 项目规模:沈阳分公司2025-2026年度2*220MV机组脱硝用尿素采购,预估数量4000吨,含供货、运输、卸货等工作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约定的起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约17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化学化工产品-沈阳分公司2025-2026年度尿素采购(CHDTDZ059/19-QT-14301):采购尿素约4000吨,采购周期为合同签订约定的起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约17个月)。本次招标尿素为预估用量,根据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包括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交货地点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厂内指定卸车地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沈阳分公司2025-2026年度尿素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截止日)供货量在2000吨及以上尿素已实施完成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02 16:30到2025-07-09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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