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东临新区水稳及沥青砼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抚州东临新区水稳及沥青砼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经由抚东临委字[2025]32号批准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州东临新区水稳及沥青砼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8、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9、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0、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 三、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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