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新天含油氨水提质及碎煤加压气化重芳烃深度脱水等施工项目(Ⅰ标段)招标公告
伊犁新天含油氨水提质及碎煤加压气化重芳烃深度脱水等施工项目(Ⅰ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含油氨水提质施工项目、净化区域手阀改远程电动控制阀施工项目、化工装置区直流系统改造项目、碎煤加压气化重芳烃深度脱水施工项目、煤气水125B系列新增离心机施工项目进行外委。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含油氨水提质施工项目:负责涉及本项目的土建、机务、电气、仪表、给排水、暖通、电信、消防等专业的部分设备购置、施工、安装、调试、消缺等工作。
2.净化区域手阀改远程电动控制阀施工项目:负责净化区域64台大口径工艺手动阀改远操电动阀安装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电力电缆及镀锌钢管敷设、电缆保护管支架制作、电缆桥架及墙体开孔、电缆封堵、仪表安装、调试、联锁试验等工作;
3.化工装置区直流系统改造项目:负责装置区空分、脱盐水、酚回收、污水、净化、甲烷化、热循、气化8个10kV变电站直流改造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屏柜安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桥架安装、支架制作及焊接、二次接线、接地线安装及接线、蓄电池拆装、充放电试验、电缆孔洞封堵、设备和材料搬运及防火涂刷等现场技术服务。
4.碎煤加压气化重芳烃深度脱水施工项目:拟新建重芳烃深度脱水装置一套,包含所有土建施工、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电气、仪控、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施工;
5.煤气水125B系列新增离心机施工项目:拟在煤气水125B系列煤气水冷却器125E209平台南侧新增一个三层框架,在新增框架上新增一台三相离心机,包含电气、仪控、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施工;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含油氨水提质及碎煤加压气化重芳烃深度脱水等施工项目(Ⅰ标段)、2025年甲烷化装置、净化装置停机改造外委项目(Ⅱ标段)分两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不可兼中兼得。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11.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GC1等级;
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或其他能体现业绩的证明材料】;
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1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或其他能体现业绩的证明材料】;
15.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6个月连续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16.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6个月连续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1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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