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和能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启东智能制造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常规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和能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启东智能制造基地项目EPC 总承包常规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采购需求 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62262.84平方米。包含主厂房、成品仓库、酸洗钝化车间、喷砂防腐车间、 危化品库和气体库、综合站房、综合中心、探伤室一、食堂及办公、门卫一、门卫三、露天 堆场、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池等;道路、地坪、绿化、围墙、大门等;配套建设消防、供水、 供电、供气、通风及弱电系统等。
2.4 招标范围
(1)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批复的规划方案,完成岩土工程初勘、详勘及施工补勘; 地基处理、深基坑支护等岩土勘察设计工作;提交的勘察成果须满足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并 通过施工图审查。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达到规划审查的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包括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建筑节能、人防、室外配套、管线综 合等施工图;各专项设计(包括装配式、充电桩、栏杆、门窗、幕墙、景观等);直至竣工 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 报建、报批、图纸审批。(以上不包含1#主车间、原材料仓库及食堂的单体整体设计)
(3)施工内容:①完成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备案及交付使用、工程保修等项目 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地基与基础工程、土建及安 装工程(含水、电、消防、暖通、弱电等内容)、专业工程(门窗、幕墙、钢结构、技防、 楼宇亮化、电梯等)、厂房公共部位装修、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化粪池、道 路、路灯、给水、雨污水、门卫、垃圾房、公厕、移动式岗亭、配电房、景观绿化、三网综 合排管、低压供电、强弱电排管、弱电部分(含周界、安防、生产监控、电子巡更、刷卡消
费、考勤管理、智慧食堂、门禁、出入口管理、信息发布、停车场管理。)等内容(信息化 只包含工位网络布线),抗震支架、标识标线施工安装等工程。
②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建设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 试、试运行等(除甲供设备采购),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承包人对上述承包 范围内的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方面全面负责。
③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及协调甲供设备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4)物资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维护、安装、调试、验收等内 容(详见附件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内容表、材料分交清单表)。
(5)工程总承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效果把控和进度、质量、安全、 成本控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相关所有手续,办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 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包括全过程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 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 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全权负责。
2.5 建设地点
位于启东市吕四港镇经济开发区东港池
2.6 计划工期
总工期400日历天,按照项目中里程碑计划执行,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 出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标准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且满足发 包方使用功能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图必须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 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文件限额设计的 要求,且必须取得招标人认可后才能实施。
②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 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工程勘察质量标准:勘察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满足技术要求并达到 合格标准。
④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下述(1)、(2)、(3)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工程总承包能力:
(1)建筑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B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 类似业绩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C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溯两年内未被国家、行业、系统内单位相 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以平台查询为 准);(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0天内 的相关网页截图,未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D 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 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供。须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设 计方提供。)
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 体协议中约定的勘察方提供。)
E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承诺书格式自拟。'
近两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 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 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 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 超过3家。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 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5 年 0 7 月 1 7 日21:00 — 2025 年 0 7 月 2 3 日 0 0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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