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7号学生公寓楼A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7号学生公寓楼A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社会〔2025〕81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航空学院,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一期用地范围内教学区的西侧,西临航空二路的校园西大门,东临图文信息中心西侧花园,南临4号实验实训楼,北临规划的人才公寓。占地约27.45亩,总建筑面积280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8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24平方米(含人防面积21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学生宿舍、“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包括心理咨询室、社团活动室、文娱健身室、党建团建活动室等)、人防工程、地下非机动车库、通用设备间及必要的室外工程、整体的基础工程等; 2.2 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7号学生公寓楼A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7号学生公寓楼A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资质等级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该联合体中任意联合体成员委派) (4)设计负责 4.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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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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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