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灵宝市朱阳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X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工程计划于2025年9月1日开工至2027年2月28日结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8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道路施工-筹建期场内道路工程施工:1#下库上坝道路、3#至进场交通洞和开关站道路、5#上下库连接道路K0+000.00~K2+576.47段、K6+920.00~K7+341.34段、5#路K0+260.00~K0+500.00边坡、5#路K0+000.00~K0+140.00边坡、6#业主营地道路、14#施工道路、业主营地场平、表土堆存管理等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道路施工-筹建期场内道路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独立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道路施工完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22 10:10到2025-07-29 16:00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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