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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司)滨州电厂山亭区褚峪20MW农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3     浏览:0    
核心提示:(山东公司)滨州电厂山亭区褚峪20MW 农光互补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东公司)山亭区褚峪20MW 农光互补项
 

(山东公司)滨州电厂山亭区褚峪20MW 农光互补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公司)山亭区褚峪20MW 农光互补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08SDBZ-S001

2.2 项目名称:(山东公司)山亭区褚峪20MW 农光互补项目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枣庄市山亭区褚峪村

2.4 建设规模:2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9 月1 日-12 月30 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山亭区褚峪20MW 农光互补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包括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系统(含对侧升压站内相关建设内容)的所有工程量。EPC 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设计:光伏电站发电场区、集电线路、场内检修通道、送出系统(含对侧升压站内相关建设内容)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其中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须通过大唐技经院审查。

设材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及电缆(1kV-35kV 电力电缆、低压动力电缆)、高压开关柜、SVG 由招标方采购,除此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投标方采购供应。

施工调试:进场道路施工,基础施工支架、组件、逆变器、箱变、SVG、中低压开关柜、消防设备等安装工作,电缆接线与敷设,送出系统(含对侧升压站内相关内容)施工;项目设备调试工作(含单调、分系统调试和联调)。

其他工作:项目建设相关的验收工作(包括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检查测试、监测和试验等工作。负责送出系统前期所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负责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及工程建设及并网期间的证照办理,负责工程建设期建筑、设备、生活垃圾的清运。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水保监测,定期出具监测报告。

本工程作为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应包括完成投产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项目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物价上涨、政治保电、恶劣天气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格。

本项目作为EPC 总承包工程,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乙供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年第30 号令)相关要求(2025 年12 月31 日前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在对应的新的等级范围内有效)。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20 MW(或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20MW(或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和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20MW(或MWp)及以上已投运的(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 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或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年第30 号令)相关要求(2025 年12 月31 日前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在对应的新的等级范围内有效)。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的EPC 总承包业绩可仅提供用户证明,无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7-29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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