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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清仓机器人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4     浏览:0    
核心提示: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清仓机器人招标公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西三元福达煤业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清仓机器人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清仓机器人)已由中共山西三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扩大)会议(【2025】3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清仓机器人。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包)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清仓机器人:

标段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参考型号

使用单位

1

井下煤仓智能清仓机器人

1

详见配置清单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地点: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清仓机器人,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具有图像识别机械臂式机器人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制造商业绩或代理商自身代理本次投标产品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23  17:30至2025-07-28  17: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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