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就深圳市金湖企业公司财务辅助岗位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国内对以上项目有供应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深圳市金湖企业公司财务辅助岗位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SZZZ2025-QC029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需实缴(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近3年内在深圳市无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人社局开具的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或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自拟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采购控制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金湖企业公司财务辅助岗位服务采购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 无 |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仅限工作时间,即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