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心渔港“平急两用”可移动仓库和消防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心渔港“平急两用”可移动仓库和消防泵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备字[2016]第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心渔港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财政补助88%+企业自筹1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规模:移动仓库包括环境及污染处置设施设备和物资存储仓库146㎡,疫情及应急物资存储仓库107㎡,应急消防设施设备和物资存储仓库54㎡,救生设施设备和物资存储仓库 107㎡,查处的违/法违/规渔具、网具、渔船附属设施存放仓库306㎡,消防泵站486㎡。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日历天内。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要求。
2.5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本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3.4其他要求: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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