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桥吊双改单项目
公开磋商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 受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的委托拟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桥吊双改单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编号:ZJHG-FW-2025-1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桥吊双改单项目
2. 数量:1项
3. 服务期:项目单台设备工期在190日历天内,改造工作非连续,根据码头实际情况,逐台安排改造。其中桥吊双改单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装置制作(如小车架总成、司机、托架小车等)周期在150日历天内;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完成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后续工作周期在40日历天内。如因采购人原因,时间相应顺延。
4. 技术要求:小车架及附属装置更换;司机室结构更换(原司机室内部分电气件利旧);司机室跳水平台需重新设计并改造;电梯及相应平台的适应性改造;托架小车(海、陆侧托架小车)、吊具上架及吊具电缆换新;副起升机构以及相关的附属机构拆除;更换起升、小车前后牵引钢丝绳和托架钢丝绳;拖令系统轨道延伸并更换拖令电缆;电控系统的改造等,并取得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进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手续,获得起重机的特检许可证。拆除下来的旧件,按采购人要求,放置到指定场地。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5. 最高限价:1500万元。
四、合格服务商资格要求:
1. 服务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服务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改造安装、调试的能力。
3. 服务商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改造、安装、维修;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服务商具有制造单起升桥吊或双起升桥吊改造成单起升桥吊的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或服务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
2.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6日23时59分。
3. 未取得数字证书的供应商,报价前应先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进行查看。
六、报价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 服务商应于2025年08月11日16时00分前通过汇入指定账户。
3. 报价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9时00分。
2. 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5年08月13日9时00分),将电子磋商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2025年08月13日9时00分在、宁波舟山港集团 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注意事项:
1. 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