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壳体智能制造单元扩线项目(招标编号:0730-2511080600/01) ,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交货
2.4 招标范围:
壳体智能制造单元扩线 1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②针对本项目中的自动化管控系统部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自动化管控系统部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直接授权书原件(若为生产厂商直接投标,则不必提供),同一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商参加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参见第六章 十(五))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得递交任何非公开文件,不得将任何非公开文件上传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②投标人不得被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列入重大或严重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见第六章 十(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设最高投标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