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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煤电项目中水回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4     浏览:0    
核心提示:格尔木煤电项目中水回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
 格尔木煤电项目中水回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黄河路街道金星路50号。

2.2 项目规模:

(1)中水管道:DN500中水管道15.6×2=31.2km,及其管道附属设施。

(2)前端中水池及加压泵房:新建前端中水池及加压泵房,建筑面积:822.82㎡。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中水回用建设工程项目破土动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

(2)中水回用建设工程项目通水日期:2025年12月31日;

(3)竣工移交日期:2026年3月31日

以上工期节点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开工时间延后,各节点工期相应顺延,相对工期(213天)不变。冬季施工停工期需征得招标方书面批准,该停工期不计入总工期,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土建工程-中水回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水回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水管道:两条DN500中水管道(15.6×2=31.2km)及其管道附属设施的采购及施工。中水输水管线双线共沟布置,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连接;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前端中水池及加压泵房:新建前端中水池及加压泵房,建筑面积822.82㎡(地上:366.54㎡,地下:456.28㎡),其中前端中水池尺寸为:L×B×H=24×8.1×4.5(m);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3)本工程项目所有的构(建)筑物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处理及主体结构、建筑内外装修、所有水泵和泵房室内常规机电(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与动力、弱电智能化、通讯等)、高低压变配电设施、前端中水池及加压泵房区域大门、围墙、10kV高压进线、室外照明与监控、智慧供水与检漏设施、室外给排水与消防、防雷接地、建安工程的消缺及验收、消防设施安装(含备案)及验收等。

(4)前端中水池及加压泵房区域所有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施工及验收、环评水保安评设施施工及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华电集团达标投产检査及验收、配合质检和验收等,配合完成前述相关所需手续。

(5)完成所有施工过程中的(包括泵房、管道路径内所有障碍物)沟通协调及赔偿价格等事宜的商谈,赔偿价格不得高于格尔木政府指导价,赔偿价格经招标人同意后由招标人支付。

(6)施工前需对现场原始环境进行拍照录像,确保原始地貌及建筑物原状记录完整,并将影像数据以MP4格式存储在U盘内,随工程进度及时共享给招标方。

投标人除完成上述建安工程的工作内容外,还需完成如下工作:投标人配合一期煤电工程的“精品工程”创建,完成工程竣工(含所有试验)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工程消缺、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和工程过程中的协调等。

本工程所属区域范围内地面、施工期卫生间、道路维护清扫(含公共区域的维护清扫)以及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本标段招标范围不含勘察设计等内容,投标人应做好与勘察设计配合衔接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中水回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同时具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不少于10公里的供水管道(含中水)或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3)用于证明合同真实的与投标业绩合同相关的结算发票或银行回单。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8-04 16:08到2025-08-1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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