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本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宁张公路 26.6 公里处,青海省投桥头铝 电 600kA 绿电铝 50 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部。
建设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布置、购置、安装、调试供暖系统设备设施。详见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内(含备货期)完成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试运行、投运、交付使用等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打包箱锅炉房一套(含低氮全预混冷凝燃气锅炉 1 台、软化水装置 1 套、板式换热器 1 台、冷水循环泵 2 台、热水循环泵 2 台、补水泵 2 台、 水箱 2 个、采暖系统控制保护成套装置 1 套、排气扇 2 台等),空气幕 2 台、铜铝复合暖气 片、管路、管件及附件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投运、交付使用等工作。(详见 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
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 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 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至少 2 个及以上燃气锅炉采暖设备安装完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
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
(5)投标人拟派一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质证 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拟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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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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