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山西五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五凌”)拟对开展前期工作的风电项目进行可研及初设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在框架期限内(自本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2027 年12 月31 日),预计项目数量15 个,项目容量包括50MW、100MW、200MW、300MW。项目建设位置、具体装机规模、主要技术参数、综合效益等参数视开发条件确定。
本次招标包含两个标段:
标段Ⅰ:50MW 和100MW 风电项目可研及初设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项目;标段Ⅱ:200MW 和300MW 风电项目可研及初设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其中标段Ⅰ选出综合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标段Ⅱ选出综合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框架性期限内招标人按照综合评审排序委托中标人开展工作;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首选中标人因工作量过大等自身原因或因政策原因不能担任本项目的中标工作,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也可按照排序顺延将部分项目委托下一中标人实施。在中标人自愿的基础上,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区域分公司、湖南五凌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山西及周边区域的项目可参照本次招标结果直接签订合同。
2.2 招标范围
风电项目地质勘查工作;收集地质勘查专题报告、可研报告、初设报告所需资料;编制项目用地地质勘查专题报告(详勘)、可研报告(包含微观选址报告),取得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正式评审意见并对可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收口,待项目主要设备设施等经过招标确定后在可研报告的基础上完成初设报告编制;项目1:500、1:2000 地形图测绘;按要求编制风电项目EPC 总承
包、施工总承包等招标所需技术文件及图纸资料以及完成相关技术配合工作;可研、初设报告完成收口时,同步移交相关的过程及最终技术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支撑施工图设计的测风、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原始数据及相关的成果资料。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90 天完成可研报告初稿编制,具体以实际项目推进进展需要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标段Ⅰ: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Ⅱ: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
标段Ⅰ:投标人近3 年应完成3 个装机容量10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初设报告编制工作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标段Ⅱ:投标人近3 年应至少完成2 个装机容量100MW 以上风电项目初设报告编制工作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会计年度(2022-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投标格式文件第八项资格审查资料)。
3.5 项目经理(设总)
3.5.1 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 应有8 年以上设计经历,近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全过程担任过2 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6 专业负责人要求: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1 个及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 个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8.2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3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8 月7 日至8 月14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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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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