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店招、灯箱、营业时间牌
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财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店招、灯箱、营业时间牌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店招、
灯箱、营业时间牌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CX-20250801
3、招标内容:全市22处网点店招、灯箱、营业时间牌进行更新。
包号 | 采购内容 | 备注 |
1 | 业主店招、灯箱、营业时间牌改造项目
| 全市22处网点店招、灯箱、营业时间牌进行更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总预算约68.39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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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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