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陕西境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年度工程治理计划及验收报告编制(2025)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第三章“基金使用”第十七条矿业权人应根据公告的《方案》编制年度治理计划,包括基金累计提取和使用情况,《方案》中年度工程部署情况,年度拟实施工程概况、初步设计方案、施工计划、基金使用预算等内容。第十八条矿业权人编制年度治理计划并及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支取不超过年度工程预算总费用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第十九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同级相关主管部门应对矿业权人完成的治理修复工程开展年度验收和《方案》适用期验收,并对年度和《方案》适用期基金使用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定。年度治理工程验收和年度基金使用核定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并出具工程验收和基金使用核定意见。
2.1.2.采购范围:
(1)完成陕西境内大柳塔、哈拉沟、石圪台、活鸡兔、榆家梁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年度治理计划。上报相应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通过审查,年度治理计划取得最终批复文件(或公示),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公示)时间为准。
(2)完成陕西境内大柳塔、哈拉沟、石圪台、活鸡兔、榆家梁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年度验收报告。上报相应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通过审查;配合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
包括现场踏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上报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评审等工作。
提供甲方各矿的年度治理工程计划纸质版6套、批复文件(或公示)1份,电子版1份;各矿年度验收报告纸质版6套、验收合格意见一份,电子版1份。
年度计划及验收总投资如下:
序号 |
矿井 |
2025年度计划 |
2025年度验收 |
||
项目数 |
投资(万元) |
项目数 |
投资(万元) |
||
|
合计 |
75 |
50601 |
94 |
80719.3 |
1 |
大柳塔煤矿 |
20 |
17298 |
24 |
22917.6 |
2 |
活鸡兔井 |
6 |
4443 |
16 |
10569 |
3 |
哈拉沟煤矿 |
15 |
12917 |
14 |
24796 |
4 |
石圪台煤矿 |
7 |
14774 |
8 |
21902.7 |
5 |
榆家梁煤矿 |
7 |
1169 |
14 |
534 |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服务地址:生态环境管理中心
2.1.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具体为: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年度治理计划编报,通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批复文件(或公示)。包括根据审查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报告方案编报,通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包括评审、修改完善方案),配合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
(3)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时间组织验收,(验收及取得验收意见时间,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安排时间确定)。
(4)自通过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之日起至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付款。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1.7、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中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8、付款方式
1).完成陕西境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年度治理计划编制并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取得公示,甲方向乙方支付治理计划合同价的100%。
2).完成陕西境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年度治理计划编制上报相应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通过审查;配合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验收最终价款。其中年度验收的最终支付价款=对应矿井验收合同价*(实际验收金额/总投资)(示例:大柳塔煤矿年度验收最终支付价款=大柳塔煤矿验收合同价*(大柳塔煤矿实际验收项目金额/大柳塔煤矿验收总投资)。
3).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合同业绩1份和土地复垦验收报告(或土地复垦计划编制)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在2025年6月14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