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国际经贸2025年度集团级盘根铺货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物资公司国际经贸2025年度集团级盘根铺货采购供应商征集
2.1.2铺货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所有入围供应商履约起止时间一致。
2.1.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标的为铺货周期内 盘根的所有采购需求,共计324项物资。
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本标段为标段5。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 数量为准。
3)本项目5个标段为同一标的物。投标人须同时参与5个标段投标,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同时参与5个标段投标,评委会应否决其全部投标。投标人所投5个标段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报价、商务和技术)应保持一致。若第2、3、4、5标段与1标段不一致的,以1标段为准。
2.1.4服务地点: 指定地点。
2.1.5交货期: 60天内或按用户需求日期执行。
2.1.6合作方式: 采用“铺货采购协议+实时订单”模式。实际供货数量以 实际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当招标人有实际需求时, 采购订单到货验收数量为实际结算数量,以框架合同物资清单的价格为结算依据,根据订单自动推送分别由 定商品单价,在 分阶段铺货,第一阶段为基础阶段,第二阶段为延伸阶段,两阶段预估金额通过本次招标一并采购,在铺货周期内合并执行。
2.1.8本项目预估金额是根据集团近三年历史采购情况和需求调研情况进行测算预估,基础阶段预估金额与延伸阶段预估金额相同,总预估金额为10218万元(大写:一亿零二百一十八万元整);两阶段预估金额由全部入围供应商共享,实际需求以 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2.1.9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最高限价。
2.1.10价格评分规则:总分设定为100分,投标人报价时确定商品单价,将投标人所报单价累计加和形成报价总额,对报价总额进行评分。以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总额作为基准值,对应得分10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每高于最低价1%,扣1分。最终,将对各投标人的得分进行排名。
2.1.11不平衡报价:本项目若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项数量超过投标总物资明细项数15.4%(50项物资)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未达到否决投标标准的,应对其评标价格进行上浮。不平衡报价的判定原则如下:
2.1.11.1投标人部分同类型商品投标单价趋势不合理,视为不平衡报价。
2.1.11.2若有3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的项目,单价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名,该商品单价超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位数的50%,未提供合理依据(例如:投标商品性能明显高于招标要求)的,且投标人存在(该项商品单价排名-商品单价总和排名)>(有效投标人数量/2)情况,视为不平衡报价。
2.1.11.3若投标人存在不平衡报价且未达到不平衡报价废标条件的,在价格得分计算时,每出现一项不平衡报价在其报价总价的基础上加报价总价*2%,最多不超过20%,作为最终价格打分的总价。
2.1.12价格变动窗口期:铺货时以入围供应商的单项商品投标报价作为国能e购商城铺货最高限价,签订铺货协议。铺货上架后,每3个月开通1次价格调整窗口,期限为3个工作日,入围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部分或全部商品的单价进行调整,自主涨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
2.1.13反不正当竞争机制: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入围供应商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人有权启动不正当竞争调查程序,并可依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关措施。
2.1.14供应商须知
2.1.15商品上架后, 将通过多维度评价模型进行综合打分,对入围供应商的同一商品按照评分由高到低同屏展示。
2.1.16商城有权对商品价格进行监控,当价格出现显著偏离时,商城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商品、解除协议等措施。
2.1.17其他要求:
2.1.17.1本项目以供应商征集方式开展,供应商入围数量不少于3家,且最多不超过5家。在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进行淘汰,即有效投标人>6家,推荐5家供应商作为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5≤家数≤6,推荐4家供应商作为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4≤家数<5,推荐3家供应商作为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4家时,则首次招标失败。
2.1.17.2启动增补征集程序:当入围供应商少于3家或触发反不正当竞争机制时,启动增补征集程序,引入新的竞争,本次已入围供应商参与增补征集程序无效。
2.1.18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依据入围供应商实际下单金额按年度收取,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19依据 相关制度,集团内部专业化单位可上架同类产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效期内的产品名称为柔性石墨编织填料和柔性石墨填料环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编织填料和模压填料GC产品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盘根或密封件类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如合同为框架类或寄售类等框架协议,除提供合同主协议外,还需额外提供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用户证明,订单或用户证明金额合计不少于150万元)和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