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12-2-19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配套热网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位于广东省清远高新区,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燃气分布式能源机组,二期扩建2×460MW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留1×460MW级项目建设场地。本工程厂址在高新区内银英公路旁,占地面积约135亩。一期工程工期要求:拟定于2022年9月9日开工,2024年5月、7月各投产一台,供热管网同步建设、投产。
2.2 规模: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燃气分布式能源机组,同步建设配套供热管网。项目计划给其中22家用热企业供热,锅炉共32台,总容量210吨/小时。热网工程采用枝状管网布置型式,主干管采用单管形式,各分支管均从主干管上接出。主干管网总长度约为24.72公里,支管总长度约为4公里,采用架空与直埋相结合的敷设方式。自厂区接出一根DN700蒸汽管道,沿G240国道北侧由东向西敷设至广清大道,管线穿过广清大道,至此管线分为北线、南线、西线,途经广清城轨、佛清从高速、大燕河及银盏河,为清远高新区产业集聚区供热,区内工业用地及工业小区主要沿广清大道分布,热网主干管道主线管道长度3.09公里、设计流量298.9t/h;北线管道长度10.98公里、设计流量101.1吨/小时,西线管道长度3.31公里、设计流量9.1吨/小时,南线管道长度7.34公里、设计流量173.1吨/小时。厂外蒸汽管网设计参数:压力:1.45Mpa,温度:295℃。
2.3 建设工期:计划于2024年04月开始施工,工期约36个月。以上工程进度计划,有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工期以现场供热管网主线工程实际工期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约36个月,进场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服务标准。
2.6 招标范围:从施工准备、施工图核查、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工期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内人月数暂定为180人•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独立承担过一个10公里及以上热网工程监理服务的投产业绩。
(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且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热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超过60周岁;近3年所监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须承诺在本工程进行期间不得同时任职其他工程;并承诺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