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多功能展厅系统设备采购及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2-047-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多功能展厅系统设备采购及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能海南昌江核电 办公一楼西侧区域。
2.2 规模:约266平方。
2.3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软硬件内容清单及图纸,通过虚拟仿真及集成开发技术,建立一个公司展厅、核安全科普中心、科技创新展厅、职工活动中心、媒体中心等多功能、多主题的虚拟展厅,并通过“一键切换”方式的进行上述主题切换,同时在公司内网、公众号上实现云展厅功能展厅,展厅建设完成后应按照招标人要求不断对系统进行完善,直至实现招标人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全部功能,并负责将全部功能调试至理想效果。包含展厅部分装修工程,多媒体硬件采购、多媒体内容创意制作、软件程序开发、软硬件系统及内容集成测试、硬件模块化安装、现场调试、培训及售后等服务。展厅建设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05天后具备现场参观条件,合同签订后165天安装并调试完成。展厅使用培训进度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65天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展厅相关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