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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司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一期43万、二期30万)220KV升压汇集站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

   日期:2023-03-21     浏览:0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一期43万、二期30万)220KV升压汇集站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173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储能项目(一期43万千瓦、二期30万千瓦)配套合建1座220kV升压站,1座70MW/140MWh储能电站。光伏区组串接入组串式逆变器,再经箱变升压至35kV,由35kV集电线路 220kV升压站规划3台240MVA变压器。

工程分标情况:本工程光伏场区单独成标,升压汇集站单独成标。

光伏场区标段含光伏场区的建设及35kV箱变和从箱变至220kV升压站的线路。

升压汇集站标段: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含3台240MVA变压器),配套储能设施土建(其中70MW/140MWh储能电站布置在220kV升压汇集站的西侧20m处,储能设备由发包人采购);包含变压器及附属设备采购。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

(1)招标内容:新建1座220kV升压站(3*240MVA)、配套建设70MW/140MWh储能站(储能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由发包人提供,其他均包含在本标段)等的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

(2)工作内容: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项目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至正式投运。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发包方办理的,承包方代为办理时,发包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

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工作范围

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70MW/140MWh储能站(仅土建)一座的初设、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其中可研编制及评审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建筑工程、围墙、进站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消防、照明、安防系统、进站道路、污水排放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政府、电网及招标人的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等工作。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满足有关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不包含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建设用地部分相关内容)。按照政府审图中心完成变电站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绘制及审核并承担相关费用。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整个升压汇集站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二次设备、综自保护与通信设备、安防监控、设备标示标牌、安全标示、绝缘工器具、办公自动化,电缆、预埋件、防雷接地、通讯、消防设施、直流电源、蓄电池、不停电电源、备用电源等,设备与自身设备、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接卸、储存、保管、安装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储能设备由发包人采购提供(含安装、调试)。

③施工范围

本标段涉及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施工临时设施、办公区、附属用房、变配电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全部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预埋件、防火封堵、站内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以及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分系统试运、调试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等。含过程中的原材料取样和送检;钢筋接头连接取样和送检、闭淋水试验;外加剂、掺合料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量不少于30%;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测定;回填土实密度性试验等相关试验。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投标人临时征地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取得临时用地审批手续。通讯线路及电力线路征地、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④其他

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包含 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办理输变电工程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检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过程监测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配合其他项目做好工程总体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图纸、经济效益测算和财务分析汇总等工作。

⑤范围接口: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标段内升压汇集站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建220kV升压站均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2)新建储能电站均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储能设备的设计、供应、安装、调试除外)。(3)220kV分界点为构架挂点或电缆终端头,光缆分界点为构架终端接头盒。(4)35kV系统:位于220kV汇集升压站区内的35kV开关柜下电缆端子处。光伏电站监控系统:位于汇集站区内的监控系统光纤端子处以内部分。电缆沟:汇集升压站区外1m处以内部分。(以上接口处、端子处的工作内容含接线工作,接口处、端子处接入线路的标示标志牌由光伏场区或储能设备标段负责)。

⑥发包人在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国电家园小区(新月湾建材市场斜对面)有已建成的集控中心,距离项目区90km。承包人需将光伏电站内的所有信息利用专用光纤通过发包人温泉水电站跳纤到发包人集控中心。本标段承包人需对集控中心进行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等,实现本项目远程集中控制功能,直至满足使用要求并通过竣工验收。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30日。如开工日期推迟,工期顺延。

2.1.4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的设计采购施工(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的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勘察设计的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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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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